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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法律思想研究

入库日期:2016.12.07 点击数:6

【题名】墨子法律思想研究

【学位名称】硕士

【作者】 于志勇

【导师姓名】邓红蕾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学位授予单位】中南民族大学

【关键词】: 墨子  法律思想  天志  现代启示

【简介】法律传统是指从过去沿袭传承到现在,而且仍在发挥作用的民族的法律精神和法律文化。法律传统作为民族传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它已深深地积淀于广大民众的意识、习惯、心理中,支配着人们的行为,因此,影响着当下社会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甚至制约着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未来走向。因此,我们只有深刻地了解本民族的传统法律文化,吸收其中的精华部分,才可能制定出适合本民族实际情况的法律制度,这对于我们的社会主义的法治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墨子作为先秦时期唯一的小生产阶级的思想代表,其法律思想在先秦思想史上,必然与儒、法等各家的思想有着本质的差异,具有其独特之处。笔者认为,墨子以“兼相爱,交相利”为核心内容的法律观,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试图从法律文化学的角度,在分析墨子法律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理论渊源的基础上,通过对墨子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的介绍及对墨子法律思想的评价,进而说明墨子法律思想的现代价值。论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墨子法律思想的产生,介绍墨子其人,探讨墨子法律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及其理论渊源。第二部分,系统介绍墨子法律思想的内容,即“一同天下之义”的法律起源论、“以天为法”的法律来源及效力理论、“兼相爱,交相利”为核心的法律观等。第三部分,对墨子法律思想予以评价,既总结墨子法律思想的理论贡献,也指陈其局限性,并概述其对后世思想的影响。第四部分,重点论述墨子法律思想的现代启示,探讨墨子法律思想对当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积极意义。

【分类号】D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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