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杀盗非杀人”的命题不是诡辩
作者: 孙中原  录入时间:2016 文献类型 :会议论文
描述:战国时期的墨家著作《小取》中有“杀盗非杀人”的命题。历来许多人误解了这个命题,把它看成诡辩。荀子说:“‘杀盗非杀人也’,此惑于用名以乱名者也”(《荀子·正名篇》)。荀子说得太简单,我们不能断定他说的
墨家“杀盗非杀人"的命题是诡辩
作者: 于惠棠  录入时间:2016 文献类型 :会议论文
描述:在1963年11月1日光明日报《哲学》副刊上,读到孙中原同志写的《墨家“杀盗非杀人”的命题不是诡辩》一文,作者为墨家“杀盗非杀人”的命题作了辩解,认为墨家对“杀盗非杀人”的论证是“合乎逻辑的”、“不存在着什么‘偷换概念的错误’”,因而“不能说
墨家“杀盗非杀人”的命题是否是偷换了概念
作者: 骆风和  录入时间:2016 文献类型 :会议论文
描述:墨子《小取》中有下列几个同样的推论: 获之亲人也;获事其亲非事人也。其弟美人也;爱其弟非爱美人也。车木也;乘车非乘木也。…………盗人也;杀盗非杀人也。对这种形式的推论,是否偷换了概念,有不同意见,我想谈一下我的看法。这种形式的推论,肯定是附性法的推论,对此有下列规律:
基督教“圣爱”与墨家兼爱
作者: 胡骏  来源: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 录入时间:2016 文献类型 :会议论文
描述:近年来,随着国内外学者对古希腊法研究的深入,对于古希腊法对罗马法以及大陆法系形成与发展所作出的巨大贡献已经在学界达成了一定的共识:就《民法大全》的核心(即罗马私法)来看,它所表现出来的原则与精神,早在古希腊时代便已经奠定了。如比较法学者彼得·克鲁兹(Peter de Cruz)认为,罗马法走向辉煌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公
墨家兼爱”思想与儒家“仁爱”思想之比较
作者: 何梅琴  录入时间:2016 文献类型 :会议论文
描述:墨家兼爱”思想与儒家“仁爱”思想之比较
基督教“圣爱”与墨家兼爱
作者: 胡骏  来源: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 录入时间:2016 文献类型 :会议论文
描述:近年来,随着国内外学者对古希腊法研究的深入,对于古希腊法对罗马法以及大陆法系形成与发展所作出的巨大贡献已经在学界达成了一定的共识:就《民法大全》的核心(即罗马私法)来看,它所表现出来的原则与精神,早在古希腊时代便已经奠定了。如比较法学者彼得·克鲁兹(Peter de Cruz)认为,罗马法走向辉煌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公
墨家兼爱”思想对现代和谐社会建构的价值解读
作者: 马永庆 鞠明霞  来源:山东师范大学 录入时间:2016 文献类型 :会议论文 关键词: 墨家  和谐社会  兼爱思想 
描述:兼爱墨家伦理思想的核心内容。兼爱作为一种伦理原则,要求人们相爱相利,不要相恶交别,要利他、利天下。墨家兼爱思想主张无差别的爱,具有功利主义的特点,与儒家的仁爱思想有一定的区别。墨家兼爱思想对当前我国和谐社会的建构具有借鉴意义。
基督教“圣爱”与墨家兼爱”:“爱”与“正义”关系理论的类型学考察
作者: 马腾  来源:中山大学法学院 录入时间:2016 文献类型 :会议论文
描述:一、爱与正义的问题:"宗教与法律"的桥梁宗教与法律的关系问题,伯尔曼曾在《法律与宗教》中第一章指出两者在四个方面的同质性。该书第三章《宗教中的法律》专门讨论了"爱与法律"的问题,强调两者的紧密联系。可见"爱"是宗教与法律关系问题的一个媒介。于是,在"宗教中的法律"或是"法律的宗教因素"这一范畴中,宗教与法律的关系典型地体现为爱与正义的关系。基
基督教“圣爱”与墨家兼爱”:“爱”与“正义”关系理论的类型学考察
作者: 马腾  来源:中山大学法学院 录入时间:2016 文献类型 :会议论文
描述:一、爱与正义的问题:"宗教与法律"的桥梁宗教与法律的关系问题,伯尔曼曾在《法律与宗教》中第一章指出两者在四个方面的同质性。该书第三章《宗教中的法律》专门讨论了"爱与法律"的问题,强调两者的紧密联系。可见"爱"是宗教与法律关系问题的一个媒介。于是,在"宗教中的法律"或是"法律的宗教因素"这一范畴中,宗教与法律的关系典型地体现为爱与正义的关系。基
析《墨经》的“无厚”概念和辩者的“尺棰”命题
作者: 周焕山  录入时间:2016 文献类型 :会议论文
描述:析《墨经》的“无厚”概念和辩者的“尺棰”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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