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兼爱」的法价值诠释
作者: 马腾  来源:中山大学 录入时间:2016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墨家  兼爱  正义  平等  权利 
描述: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亦“祖述尧舜”,而法“夏禹之道”,自创墨家学说。以“三表”为证,墨学具有纵向渊源与横向渊源,呈现出别具一格的实践精神与功利主义。墨学之本在于“兼爱”,其逻辑脉络乃是
墨家伦理学说的当代价值
作者: 郑杰文  来源:人文与自然 录入时间:2016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描述:墨家伦理学说的当代价值
墨家生命伦理学的本体分析与诗性内涵
作者: 刘士林  来源: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录入时间:2016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关键词: 生命伦理学  农业文明  诗性内涵 
描述:墨家生命伦理学的核心范畴是一种古典经济学理论 ,它的两个基本原则是创造财富与节俭消费 ,这是深受中国农业文明的自然环境和粗糙的生产工艺水平影响的结果 ,并构成中国下层社会最重要的生活哲学。作为人的食
比较视阈中的墨家德性伦理思想与亚里士多德德性伦理学
作者: 杨建兵  来源: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录入时间:2016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关键词: 德性论  爱  友爱  义  公正 
描述:由于文化背景及创始人生平和职业的差异,使得墨家与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伦理思想呈现出绝然不同的趣味:亚氏学说是以城邦自由个体为主体的、休闲的、雅致的,是在富足的基础上对优雅与繁盛的生存状态的追求,是一种
基督教“圣爱”与墨家“兼爱
作者: 胡骏  来源: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 录入时间:2016 文献类型 :会议论文
描述:近年来,随着国内外学者对古希腊法研究的深入,对于古希腊法对罗马法以及大陆法系形成与发展所作出的巨大贡献已经在学界达成了一定的共识:就《民法大全》的核心(即罗马私法)来看,它所表现出来的原则与精神,早在古希腊时代便已经奠定了。如比较法学者彼得·克鲁兹(Peter de Cruz)认为,罗马法走向辉煌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公
从墨家兼爱说看孟、告之辩
作者: 詹敬仁  来源:台湾大学 录入时间:2016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墨家  兼爱  告子  义外  仁义 
描述:孟子和告子有關人性論的爭辯,可視為墨家、孟子和告子三者在這個交滙點上的交流和爭鋒,值得進一步探索其可能性。若從孟子性善論的框架來看,由於缺乏具體背景,告子思想因而定位不明。考量墨家思潮在戰國中期的廣泛影響,以及其前後期演變的思想脈絡,以此背景作為參照,告子思想的相關線索似乎可以有不同的解讀。 本文嘗試依循當事人的思路和關懷,透過具體思想背景的參照,解讀不同思想線索的關聯,希望對告子思想可以得到不同的理解和認識;同時也為孟、告之辯的具體背景,以及墨家思想演變脈絡提供一些可能的線索。 墨子「兼愛說」的核心主張,背後隱含「趨利避害」的人性基礎,這是墨子認為兼愛足以成立和落實的理由。因此,墨子把兼愛的落實訴諸政治的有利環境,提出尚同政治的構想,透過政治秩序營造的環境,藉助教化和賞罰手段,要求社會群體遵循一致的外在行為標準(義),以達到兼愛的理想。墨家透過外在仁義標準落實兼愛主張,積極鼓吹世人「行仁義」,以求興利除害於天下。 墨家的主張對當時思想界極有影響力。若以此背景作為參照,則告子「仁義桮棬」說、「人性無分於善不善」、「義外」說以及工夫論等主張,似和墨家注重外在行為標準的思路相近。墨家主張積極「行仁義」,純粹指遵循外在行為標準或規範而言。在此基礎上,告子「仁義桮棬」說,肯定後天環境的作用,保留充分的可塑性,為純屬外在行為標準的「義」,建立了部份人性論的基礎。而其「仁內義外」說則肯定仁(自然情感)的價值,是有別於墨家思想的地方。 根據本文討論的線索,告子的主張可說介於墨家「行仁義」和孟子「由仁義行」之間。若與孟子心性論相較,其說似有半生不熟的意味;如果相對於墨家思想而言,卻可見告子思想有往心性論發展的趨向。這點從他的工夫論亦可看出。
墨家兼爱与基督教博爱比较
作者: 汤澄涟  录入时间:2016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兼爱  天  利  博爱  圣爱 
描述:墨家兼爱与基督教博爱比较
先秦儒家仁爱与墨家兼爱思想的比较研究
作者: 葛婷  来源:东南大学 录入时间:2016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先秦  儒家仁爱  墨家兼爱 
描述:中国先秦时期是我国思想上最富有创造力的时期,而当时的儒学与墨学并称为“显学”。“仁爱”和“兼爱”思想分别是儒学和墨学的核心思想,是儒墨积极救世的法宝。先秦儒家仁爱与墨家兼爱既有相同之处,亦有区别所在
基督教“圣爱”与墨家“兼爱”:“爱”与“正义”关系理论的类型学考察
作者: 马腾  来源:中山大学法学院 录入时间:2016 文献类型 :会议论文
描述:一、爱与正义的问题:"宗教与法律"的桥梁宗教与法律的关系问题,伯尔曼曾在《法律与宗教》中第一章指出两者在四个方面的同质性。该书第三章《宗教中的法律》专门讨论了"爱与法律"的问题,强调两者的紧密联系。可见"爱"是宗教与法律关系问题的一个媒介。于是,在"宗教中的法律"或是"法律的宗教因素"这一范畴中,宗教与法律的关系典型地体现为爱与正义的关系。基
论“爱有差等”与“爱无差等”:儒家“仁爱”与墨家“兼爱”思想比较研究
作者: 杨学梅  来源:河南科技大学 录入时间:2016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仁爱  兼爱  爱有差等  爱无差等 
描述:儒家相对的墨家则提出了爱不分等级、不分亲疏贵贱、不分远近的“兼爱”主张。本文在对儒家的“仁爱”思想与墨家的“兼爱”思想的提出背景、内涵、实施方法进行阐述的基础上,结合收集的有关儒墨两家爱人思想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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